关于长春大学旅游学院献血方案
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,关于长血办[2006]1号文件精神.我们全院师生应本着关心社会、关爱他人的精神,一起走进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!现就献血活动制定以下方案:
一、献血时间:定于4月18日上午8:00-11:30、4月19日上午8:00-11:30两天。
二、献血地点: 教学楼(一)205室。
三、参加人员:全院师生(已献血的同学与教师也可参加)。
四、宣传方式:学生以系为单位,由各系统一组织。教、职工以党支部为单位,由主管领导机构组织。
五、献血人员要求:
(1) 身体健康,男性体重50公斤以上,女性45公斤以上,年龄在18-55周岁;
(2) 无各种传染性疾病,无发烧症状等;
(3) 如已有献血证者, 献血当天请自带。
六、献血人员待遇:
1、根据《长春市献血条例》规定,凡是参加本市无偿献血的公民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需要医疗临床用血的,享受免费用血,5年后终身享受与其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。献血者无偿献血累计达600毫升的,本人终身享受免费医疗临床用血。
2、血液中心对献血人员,发放卫生部统一印制的《无偿献血证》,凭证享受国家给予的无偿献血待遇。
3、献血人员可享受《全家福意外伤害保险》,保险期限为半年。
4、献血人员在献血后可以休息一周。
5、献血教工月末考核成绩可加5分;献血学生德育学科成绩可加5-10分。
6、献血的教职工在休假前应向所在部门交代好工作,确保休假期间工作能够正常进行。
7、献血的学生如需要补课(因献血休息一周而没上的学科),由教务部安排可以给予补课。
8、学院食堂给献血人员设立专门售饭窗口.献血人员每人每天可凭票到食堂一楼领取营养滋补汤,献血当天献血人员可每人领取鸡蛋两个及红糖一袋。
七、注意事项:
1.献血前一天应该有充足的睡眠。
2.应该把手臂特别是肘部采血的部位清洗干净。
3.献血当日早晨,应吃些清淡饮食,如稀饭、馒头、面包、鸡蛋等。
4.献血前两餐不要吃高脂或高蛋白食品如肥肉、鱼、油条等,也不要吃药。
5.献血后适当补充一些营养如瘦肉、鸡蛋、猪肝、豆制品及蔬菜、水果等。
6.献血完毕,针眼处要用三指压迫数分钟,以免血液外溢。
7.针眼处一旦发生青紫,只要热敷几次,便可消失。
8.切勿暴饮暴食,以免影响肠胃功能。
9.不要做剧烈运动。
10.献血后1-2天内,针眼不要接触水。
长春大学旅游学院
2007年4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