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大学旅游学院2007年“高校文明杯”
竞赛活动目标责任书
为进一步深化校园文明创建活动,提高各部门文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、主动性,建立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,使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,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特与各部门(支部)签订2007年“高校文明杯”竞赛活动目标责任书。
一、责任人为院领导、各系、部、办主任。
二、责任目标
1、建立健全各级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机构,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,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,分管领导具体抓,办公室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。
2、加强领导,统一思想,增强创建意识,为“高校文明杯”竞赛活动奠定坚实的基础。自觉地加强师生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,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学习制度,积极探索理论学习的新形式、新内容、新方法。积极参加“三育人”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。精神文明建设档案健全,做到总体规划明确,具体目标可行,创建活动有计划、有检查、有总结,材料(文字材料、图片和声像资料等)完备,归档有序。
3、以人为本,更新观念,加强思想道德文化建设,突出创建重点。健全完善、全面落实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,深入开展师德建设和“三育人”活动,不断提高育人质量和水平.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、树立正气,形成爱岗敬业、诚实守信、高效廉洁、无私奉献的道德风尚。
4、加强学习教育、完善创建工作机制、优化育人环境,扎实开展创建活动,旨在精神铸造。 能自觉为人师表,形成文明礼貌的良好风尚,积极倡导文明新风。
5、环境建设和文体活动成效
经常开展健康有益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,活跃师生员工的业余生活。在学院大型系列活动及运动会、等活动中成绩突出。
6、各部门要广泛向教职员工宣传,从争创文明窗口、文明食堂、文明班级、岗位明星、优秀大学生、文明寝室,要树立一批典型,以点带面,推进我院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,扎扎实实的在全校取得良性循环。
三、相关
1、竞赛活动实行目标责任制,院领导及各系、部、办主任为竞赛活动的第一责任人,层层负责,层层落实责任制。
2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,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特与各部门(支部)签订后,双方分别保存一份。
院长签字: 年 月 日
主任签字: 年 月 日
年 月 日